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属地环保局申报
已经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需要向属地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各地方有所不同,请详旬属地环保部门。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为保证处置重量与申报重量一致,建议先进行化学品的清点和包装工作,再前往属地环保局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2、与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很多生产单位并不具备处理危废的能力,所以一般都是委托给第三方的危废处置公司。但是在和第三方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前,一定要记得提供相关资料,这样才能顺利的签订协议。
3、向属地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
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运输单位确定运输车辆及运输车次后,向移出地环保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跨市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局向接受地环保局询函,跨省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厅向接受地环保厅询函。
4、危险废物的转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办理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从移出地环保局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及时与处置单位联系,及时咨询如何填写五联内容,与运输单位联系确定具体转运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