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涉及一系列步骤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经营范围:出版物零售/批发。
主体资格:
批发类申请者需为企业。
零售类申请者可为个体户或企业。
经营场所:申请者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有效的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具体面积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可能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可能不少于200平方米。
人员要求:拥有与出版物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例如,经营者应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能需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要求: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请材料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章程。
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简历。
场所材料:
出版物发行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经营场所及存储仓库的具体位置图。
其他材料: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企业管理系统的证明。
如申请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还需提供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且进货总数应不少于一定数量,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读盘设备。
批发业务可能还需提供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