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代理就是版权代理人受著作权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解决转让或授权使用其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事务。
代理行为的特征是: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2)具有法律意义;
(3)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受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委托,代理后者事宜。
版权在我国又称为著作权,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想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著作权登记根据不同国家的规定分为两类,一是强制登记,一是自愿登记。凡是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的,即为强制登记。凡是作品一经问世就自动获得保护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登记的,称之为自愿登记。
在我国实施自愿登记,主要是为了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未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登记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版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