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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昌平区住房公积金退休代办,经验丰富,正规专业

    2024-12-16 01:56:01 5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按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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