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房产抵押贷款的基本概念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贷款形式,借款人以自有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逾期不能偿还,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②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职代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抵押房屋后非抵押权人同意不可以买卖,可以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后进行买卖。有抵押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否则,买卖行为无效。房屋抵押后,如果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可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