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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合规,企业可信赖

    2024-12-14 06:42:01 10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重要属性

    1.贴现金额: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2.期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利率: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率一般要高于银行承兑汇票,但不超过同期限的贷款利率。

    付款人是汇票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承兑之前的票据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票据付款人为承兑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商业承兑汇票加盖出票人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商业汇票特点

    1.商业汇票可以流通转让。

    2.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手续费);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承兑付款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2)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3)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5.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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