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企业续贷:借款企业向第三方/中介提出借款,用来垫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成功续贷后,在将贷款还给出借方的过程。
提放
针对客户已经在银行或机构完成批贷并完成抵押登记,放款较慢客户又急需用钱的情况,垫资方先行借款给客户,银行或机构放款资金用于偿还垫资本金的业务。
代购(买房垫资)
针对客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房无法满足卖方全款购买的要求,垫资方帮助买方垫资完成买卖交易,过户之后通过银行贷款或者个人资金归还垫资本金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