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概念是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的,泛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 概念没有作具体性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中,均将民间借 贷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私人借贷:
(1)私人借贷常见的就是民间借贷,不过有很多民间借贷是高利贷,因此在借款之前要了解清楚相关的利率。
(2)一般私人借贷是人与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不会查询个人征信,也就是说哪怕你的个人征信黑了也可以通过民间借贷进行借款。
(3)私人借贷虽然不查征信,但私人借贷中的放款人也拥有自己的一套信用评估方法,他们会根据自己对借款人的了解进行放贷。
(4)私人借贷年利率超过36%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不支付利息。
私人借贷是指公民、法人、以及组织之间的借贷活动.只要出借人、借款人双方表达真实的意思,即可认定生效,因借贷活动产生的抵押也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相关规定的利率.私人借贷分为个人的借贷行为与公民和金融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个人借贷行为必须严格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要遵循自愿、互帮互助和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