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诊断证明须知
1、需开具各种报销用诊断证明者,患者本人携带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挂号 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台加盖医疗保险诊断证明专用章。
2、需开具诊断证明的患者,患者本人携带相关介绍信、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门诊办公室(门诊二楼)办理相关手续,挂号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患者持病历,门诊办公室审核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3、诊断证明书只书写疾病诊断,不描述受伤原因、处理意见等描述。
4、凡属纠纷、交通事故、病退、低保等的诊断证明书,患者须持公安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特定证明信、所属街道办事处(大队、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结案书,由指定或符合资质的医生填写。
5、急诊医生原则上不开具诊断证明。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院病历证明通常用于证明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以及医疗建议。以下是开具医院病例证明的步骤:
1. 患者或患者家属需要前往就诊医院的医务部门,向医务人员说明需要开具病例证明的需求。
2. 医务人员会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就诊时间等。
3. 医务人员会核对患者的病历,确认诊断、方案以及情况。
4. 医务人员会根据需要,开具相应的病例证明,并在证明上签字盖章。
5. 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在医院复印病历,并将病例证明用于医疗保险、工伤赔偿、法律诉讼等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院可能有所不同的规定和程序,具体步骤可能有所差异。
彩超报告单 该怎么看呢
1、看胎头——看四维彩超报告单胎头轮廓是否完整,如缺损或变形则为异常;脑中线无移位和无脑积水为正常。胎头双顶径的测量是估计胎龄及胎儿成熟度的指标。怀孕26―36周双顶径平均每周增加0.22cm。怀孕36周后双顶径的增加速度逐渐减慢,每周只增加0.1cm。足月胎儿的双顶径在8―10cm之间。双顶径也可以预测胎儿的体重。如果双顶径达到8.5cm以上,则胎儿体重超过2500g。专家指出,如果双顶径在9.1至10cm,新生儿体重在3276―3925g,双顶径大于10cm,新生儿的体重在4000g以上。
2、看胎心——胎心存在,强为正常,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胎儿正在睡眠中,一是异常情况。正常胎心率为每分钟120―160次。
3、看脐带——正常情况下,脐带应漂浮在羊水中,如果在胎儿颈部见到脐带影像,可能为脐带绕颈。
4、看胎盘——胎盘的正常厚度应在25―50mm之间。四维彩超报告单中根据绒毛膜、胎盘光点、基底膜的改变,将胎盘成熟度为0、Ⅰ、Ⅱ、Ⅲ四级。胎盘的定级表示胎盘的成熟度。正常早期妊娠多表现为0级,是胎盘的生长阶段。妊娠中晚期,随着胎盘的成熟,由Ⅰ级向Ⅲ级发展。孕37周以后,大多是Ⅲ级胎盘。所以胎盘Ⅲ级可作为胎儿成熟度的参考。
5、看股骨长度——是指胎儿大腿骨的长度。它的正常值应与相应的怀孕月份的双顶径值差小于20―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