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是如今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支付工具,它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商业场所,方便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购物卡主要分为四种类型,包括商、超卡(单店卡),通用购物卡,银联购物卡和电商购物卡。
银联购物卡是中国银联发行的购物卡,也被称为银联消费卡或银联标卡。银联购物卡可以在支持银联网络的商户和品牌机构使用,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各类场所。银联购物卡具有与银联标志相符的功能,可以在线上和线下的各种消费场景中使用。如果你经常使用银联支付,或者需要在支持银联网络的场所购物,那么银联购物卡将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电商购物卡是一种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使用的购物卡。在亚马逊、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我们可以用电商购物卡进行支付。电商购物卡为消费者提供了在线购物的便利和快捷方式,使得消费者能够更方便地享受线上购物的乐趣。
商场购物卡可以退现金吗
商场购物卡的优点是,货币电子化,减少了用于找零钱等结账的交易时间,使商家有固定的客户,加快了商家资金的周转率。据小编了解目前购物卡都是不能取现的,所以商场购物卡也是不可以退现金的。
但是商场购物卡也存在一些弊端,因为办理购物卡不用使用身份证,很多贪官利用这一点大肆索贿,购物卡这样受贪官“青睐”,主要原因是“婉转隐蔽、受者踏实”。在国家重拳打击腐败犯罪的环境下,收取现金、实物及银行储蓄卡,无疑会给受贿者带来巨大的心理恐惧与压力,然而,收受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送来的无任何身份证明的、小量多次的购物卡,则显得踏实自然、顺乎“情”谊。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双方一拍即合、易于交易。
现在有些人在倒卖购物卡,那我们要怎样去面对这些现象呢?从事购物卡回收业务的行为能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对该行为持入罪观点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认为该行为属于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行为。另一种认为此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但这两种观点都存在明显缺陷:,“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旨在打击较为猖獗的“地下钱庄”,倒卖购物卡的行为不属此列。第二,本罪兜底条款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侵害国家特许经营许可制度,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比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黑彩票”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全省或全国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该兜底条款行为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违反国家规定。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公报公开发布。二是侵犯国家特许经营权。行为发生在生产、流通领域,国家颁布特许经营权许可证的相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