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施工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当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预付款项后,业主就需退还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按国际工程承包的例行做法,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业主应向承包商预付一笔款额,通常合同总额的10-30%,由于是预付,承包商必须在合同的中期或后期偿还,通常是由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为保证承包商能如数偿还这项预付款,业主要求承包商的银行出具等额的担保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买方无时间办理索偿手续。对失效地点在卖方所在地的保函,当买方获知卖方未能在迟装船期内履行交货义务,此时保函时效也已到,由于地理位置的差异,买方已没有时间办理有关索偿手续。所以我们应要求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迟装船期后几个工作日较妥。我们之所以强调是“工作日”主要考虑遇到节假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