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不允许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由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
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尸体的运输流程,由殡仪部门负责,更多出于是对公共卫生的考虑,可能有些家属心理会有些不理解,毕竟是自己的亲人运回家,落叶归根怎么就这么难。家属的心情和习俗其实都可以理解,只要我们明白尸体运输的流程,办理好相关手续。
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在3日内火化;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火化的,应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但多不得超过7日。高度腐败的遗体必须立即火化。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