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查验检疫要求
燕麦草为饲料植物。燕麦草放牧利用时,因其味略苦,适口性差,植株高大,茎细,叶量较多,适宜别割后调制干草。含粗蛋白质中等,无氮浸出物丰厚,粗纤维含量中等。2022年6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查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2号)。下面请大家跟随小编一同了解一下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查验检疫要求吧!
答应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燕麦草(燕麦Avena sativaL.和糙伏毛燕麦Avena strigosaSchreb)是指在西班牙境内栽培,经高温脱水的燕麦干草。
根据我国相关法令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则,即日起,答应契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燕麦草进口:
查验检疫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施行条例;
(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查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产品生产和出口要求
“(一)栽培、加工、贮存及运送
1.栽培农场须施行有用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以防止和控制中方重视的有害生物发生。加工企业须树立质量控制系统,对原料收购、高温脱水、产品检测等环节施行有用管理,坚持加工区及设备清洁,在紧缩打捆包前采纳有用的去杂、去污办法,不得使用金属材质资料打捆包装,保证燕麦草契合以下要求:
(1)不带中方重视的有害生物和其他活的有害生物;
(2)不带草根、植物种子以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异物;
(3)不带动物粪便、动物尸体、禽类茸毛;
(4)不带土壤;
(5)不带转基因成分;
(6)我国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的相关要求。
2.装运前的贮存设备应契合以下要求:
(1)具有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空间;
(2)采纳有用的防鼠、虫、鸟办法,防止有害生物污染。
3.加工企业应具备机械干燥设备,烘干工艺应坚持250℃5分钟以上。
4.栽培、加工及贮存场所与动物饲养场、草场等阻隔,防止被动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
5.使用洁净的集装箱和其他密闭东西装运送华燕麦草,必要时,应施行查验检疫和检疫处理。每个集装箱或其他运送东西内应至少有一个包装标识,注明加工企业名称、注册挂号号码以及“西班牙燕麦草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文字样。产品标签应契合我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 10648)的要求。“
(二)离境前检疫和证书要求
1.经西方查验检疫合格,契合本议定书要求的燕麦草,答应向我国出口。
2.每批输华燕麦草应随附西班牙官方出具的契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应注明加工企业名称和注册挂号号码、发货人及收货人名称及地址、集装箱或运送东西号码等信息,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Protocol on the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oaten hay from Spain to China’, and is free of any quarantine pest concerned by China”(该批货物契合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则,不带中方重视的有害生物)。
3.西班牙官方应出具兽医卫生证书。
进境查验检疫
(一)证书核对。
1.核对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对是否来自注册挂号企业;
3.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兽医卫生证书是否真实有用。
(二)货物查看。
根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则,结合本要求第四条和第五条,对燕麦草施行查验检疫,合格后准予进境。
不契合状况处理
1.无有用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兽医卫生证书,作退回或毁掉处理;
2.来自未经注册挂号的加工企业,作退回或毁掉处理;
3.发现土壤或转基因成分,作退回或毁掉处理;
4.发现不契合本要求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依照相关法令法规作除害、退回或毁掉处理。经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5.发现不契合本要求第五条第(一)款第5项的,作补正、退回或毁掉处理;
发现其他不契合我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要求的状况,依照相关法令法规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