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生产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的原则,生产要服从的需要,实现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设环保部为本公司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生产技术措施、生产宣传教育、生产规章制度、生产隐患治理、生产事故管理、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中国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1992年12月8日在北京成立。协会吸纳在中国境内从事防爆检查设备、报警器材、社区防范系统、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防范系统、防盗锁门柜及防弹运钞车、人体防护装备等防范产品的研发、经营,或承接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报警运营服务以及中介技术服务的从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