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
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人员资料一般包括:
1.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4.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5.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进行公示
市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之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并等待领取证书;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给省建管局,在资质核准后等待领取证书。
建筑资质增项办理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不得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等级。
2.进行资质增项如果涉及到专业资质,在进行审核时,还要再加初审环节。
3.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可以在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申请增加资质类别,或者可以申请不超过5个专业承包资质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劳务资质。
4.对于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专业承包资质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劳务资质。
5.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资质。
6.施工企业已申请多项资质增项,企业的资本和资产应符合高资质申请条件的标准。
7.建筑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符合各类申请资质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