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流程为:1、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4、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5、领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款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