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其中1、道路普通货运(含非专业)经营许可
2、道路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经营许可
3、道路普通货运(搬场运输)经营许可
[办理机构]市、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件;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4)从事货运出租须由经岗位培训合格的营运调度人员和驾驶人员。
《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或车辆旧营运证的销户证明
如需无法提供一部货运车辆的以上全部三项,则视为拟购置车辆企业,请填写表格中的《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