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熏蒸木箱的原材料为复合板或胶合板,其板材是用各类木制余料通过高温高压后模压成型,制成品中不会藏有昆虫及虫卵,传入有害生物的风险很小,不会对农业和森林资源产生危害。这种材料加工制作的木箱包装商品出口时,海关部门不要求做熏蒸处理,可以直接出口。
熏蒸木箱框架主体的原材料为天然木材,主要木材为白松、马尾松、落叶松、紫云松、榆木材以及木材性质类似的树木。天然原木的载重性能要远远大于模压成型胶合板和集成材,对于超过5000kg以上的大型设备,推荐使用天然原木制作的熏蒸木箱。
天然原木的实木木箱在出境前,必须是中国检疫合格,并有中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熏蒸/证书》,才可出境,熏蒸木箱要符合《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SN/T0273-93的规定,并符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于2002年制定了第15号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
我们今天主要讲第二种的实木木箱,实木木箱框架主体为原木实木木方,选择的主要木材为白松、马尾松、落叶松、紫云松、榆木材以及木材性质类似的树木。木箱底座和盖板底座一般由滑木、辅助滑木、端木、枕木和底板组成。底座所选用材料均为实木,滑木的厚度不小于10CM,端木和枕木的厚度不小于5CM,滑木、端木和枕木根数根据箱体大小而定,滑木数量至少3道,端木和枕木至少3道。
实木木箱在出境前,必须是中国检疫合格,并有中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熏蒸/证书》,才可出境,出口实木木箱要符合《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SN/T0273-93的规定,并应设有横梁支撑(建议顶板和底板均采用双层板9CM板)。箱板和箱档的木材含水率不超过20%,主要受力部件的含水率不超过25%。底板的厚度不小于18CM;盖板厚度不小于15MM。
大型设备所需的《重型框架出口木箱设计》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禁止采用花格木箱。木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其它材料。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木箱充满度不低于90%。
木箱侧板、护角和棱角侧面胶合板,板的厚度不小于10MM,护棱的宽度不小于19MM,厚度不小于0.5MM,这弯长度不小于10OMM;护角的厚度不小于0.5MM,底边的长度不小于140MM。木箱包装必须采用“螺纹钉”钉制。木箱包装必须有“铁包角”,包角的位置和数量应合理,护棱材质跟钢带一样用薄钢板。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打包时一定要将产品放稳,而且使用打包带将设备进行固定不动,木箱内不可以有死角,保证每一个露在外面的都能包装及时。包装内支撑以及相关加固:包装箱8个侧面必须设立内支撑木方,如果箱体偏大,则必须用木方做米字形支撑,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箱体重量若超过5000KG,必须用钢带再将箱体捆扎加固。
目前通用的集装箱规格很多,有干货柜、冷冻柜、平底柜、开顶柜。我们正常使用的都是干货柜,干货柜的规格有20尺、40尺、40尺高柜、45尺高柜,1、20尺柜 (20GP): 内径:5898*2352*2390mm;外径:6096×2438×2591mm;配货毛重(吨):18;体积(立方米):33.1(正常装28方)。
2、40尺柜 (40GP): 内径:12032×2352×2385mm;外径:12192×2438×2591mm;配货毛重(吨):26;体积(立方米):67.5(正常装58方)。
3、40尺高柜(40HC): 内径:12032×2352×2.690mm;外径:12192×2438×2896mm;配货毛重(吨):26;体积(立方米):76.2(正常装68方)。
4、45尺高柜(45HC): 内径:13556×2352×2698mm,外径:13716×2438×2896mm;配货毛重(吨):29;体积(立方米):86(正常装78方 )。
熏蒸程序
1.如果输往欧洲的货物为针叶木包装,则须提供熏蒸证明书。
1)工厂所在地不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须在当地工厂进行。
A提前7-8天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报检;
B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给商检局;
C与商检局约定时间进行商检;
D工厂须提供熏蒸的场地,如温度低须在室内进行;
F熏蒸完毕后,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G付款给商检局。
2)工厂所在地在出口港口所在城市,则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A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B由船代申请报检;C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D付款给船代。
2.输往美国、加拿大的货物无论是何种木质包装,都要提供熏蒸证明书,熏蒸可委托船代办理。
1)向船代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
2)由船代申请报检;
3)熏蒸证明书由船代连同其它单据一起递给公司;
4)付款给船代。
四、熏蒸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