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
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食品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两名以上《食品检验工》资格证的要求,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特举办“食品检验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
一、招生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主管食品质量、食品标准及食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2、从事食品科研、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卫生检验的管理、技术和检验人员;
3、餐饮业负责人、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负责人;
4、大学、专科、中学、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品分管领导。
5、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学生。
二、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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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鉴定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六、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四张(一张需要扫描版)、工作年限证明件一份,请参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3天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至我中心。
详情咨询圣问教育鲁老师《186》《6573》《0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