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
步: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
企业清算前的前置审批程序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批准,所需材料: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原审批机关(各个地区的外经贸委)申请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如: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
3、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声明(合资、合作企业则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 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合同、章程;
5、 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7、 原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通知,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下面多有米小编给大家解释下如何注销外资公司的,其程序有哪些情况。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没有结的义务;
4.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当公司决定进行注销结算就需提前进行成立清算小组,并需要能够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者使用一些报纸方式将公司清算公告给刊登出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当公示结束后就能对公司资产和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以为公司注销做好前期准备。
主要流程二:进行公司税务注销。一般注销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需能够向相关税务机关进行结清应缴纳的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和相关缴销发票,当公司税务存有相关异常行为时候只有先进行税务异常接触后,才能再顺利完成税务的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