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海南外资公司变更并购新政策外资并购也称并购投资,范围包括外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直接通过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外资并购是与新建投资相对应的一种投资方式,本质上是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和控制权的转移。外国公司想收购中国公司的股权,在工商意义上就叫并购,并购分为转股并购和增资并购。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企业在公司注册时需准备3-5个的名称,以防名称重名,这样可以有多个选择,节省时间。
2、刻章
去公安指定的机构办理公司注册刻章事项,一般来说需要刻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3、办理营业执照
刻好章后,准备材料到工商局拿号办理营业执照或在网上提前预约取号 (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拿着受理单去工商局窗口领取公司注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以及内资情况登记表。
4、办理代码证
准备办理公司注册代码证需要的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个工作日)
5、办理税务登记证
带好已经办好的材料,准备一式两份的材料,一份交给国税一份交给地税,然后去税务局窗口办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证 (当场办理)
6、办理开户许可证
后带上所有的证件原来以及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开立公司注册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少5个工作日。
外资公司的注册要求:
1、外资公司注册名称和内资一样,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3、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注册公司代理用“(中国)”字样。
4、外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4、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