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流程:
国外发货——国内(清关放行)—准备好单证——换单—检疫—正式申报—出税单—缴税—放行—查柜—送货厂家。
二、提供的:
1、装箱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 2、中文成份表 3、原产地证 4、MSDS 5、危险品包装 6、提单 7、报关报检委托书
三、贵司所需提供:
1、提交国外石蜡生产厂商对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石蜡声明书”
2、提交所进口石蜡产品的基本“成分”、牌号、型号、产地、外观、标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如为外文,进口申请人应将翻译成中文,同时加盖公章。
3、石蜡使用时要配稀释剂、固化剂的,须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稀释剂、固化剂的品名及配比,同时提供稀释剂、固化剂样品。
4、提供所要的石蜡样品至少1公斤,原装上要原包装。20公斤以上的原包装石蜡,由申请人提出,并能提供实物外包装照片的,可取1公斤以上的样品另装,包装上要加贴标签。
5、不同型号的石蜡、要分别备案。
6、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备案手续时,应提交申请人相应的书面委托文件,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