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生产许可证延期 提交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1、招标需求 根据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要参与工程招标,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
2、工程备案 建设项目备案所需材料:工程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生产能力考核证书,技术措施计划书,生产许可证,类C人员证书等。
3、资质升级 建筑企业升级资质时,需要使用生产许可证。此外,成功升级资质后,必须重新核实生产许可证。
4、接受检查 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有时会遇到一些机构进行项目检查,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行检查。
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