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及相关配套服务:
大量1-2年以上香港公司出售,香港律师公证,香港审计报告,香港资信证明等。现成融资租赁公司转让。
■ 一,外资租赁公司申请条件:
■一、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四、设立中外合资的,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许可程序一、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