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三类人百员和十三项。十三项是提供度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
(2)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知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道。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三类人员,也就是持有A、B、C证的人员。 A证—版—企业负责人; B证——企业项目负责人; C证——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3)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在办理建筑资质之后,因为建筑资质是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之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