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
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可以分成:金融租赁公司,普通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是必须由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作为主发起方牵头发起设立的;后者则主要是由境外公司作为主发起机构来发起设立;经常会有投资人了解融资租赁牌照相关事项。
融资租赁业作为新型的资产投资、金融服务体系及制造业的经营链条延伸,正日益为政府管理部门、金融业、制造业和广大承租客户所认识;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融资工具和厂商设备促销手段,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独特经营模式适应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巨大的市场增长潜力受到国内外金融、租赁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实现运营模式的创新,采购现代化运营设施,缓解成本压力,保证技术跟进,增强企业整体生产力,减少企业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压力。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实现了各项技术设施功能的优化,不但能够促进企业技术改革,还能有利于企业相关设施的更新和完善,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实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