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鉴定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三个周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统一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劳动关系协调员理论知识考试可采取约定考试时间的方式安排在线机考,劳动关系协调员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动手方式,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鉴定成绩分别在60分以上为合格。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如下条件中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报名资料:
电子版2寸蓝底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或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报名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八楼806-1室筑梦教育
报名联系人: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