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原则,将环境管理体系视为一个组织框架,它需要不断监测和定期评审,以适应变化着的内外部因素,有效引导组织的环境活动。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应承担环境改进的职责。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应保证其客观性、系统性和文件化的要求,应按审核程序执行。内审的程序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规定:
A、审核的范围,可包括审核的地理区域、部门或体系要素;
B、审核的频次,应根据组织自身的管理状况和外部机构要求确定;
C、审核的方法,一般可包括检查文件及记录,观察现场及操作,与相关人员面谈等;
D、审核组的要求和职责,如审核组长及组员的能力与职责等;
E、审核报告及结果的要求和报送办法等。在开展每次审核前应制定审核计划(方案),包括人员与时间的安排。审核的内容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复)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环境管理是一项管理工作,但并不意味着管理工作只是管理层的事。员工参与管理若能很好地把握,对管理是很有帮助的。在企业环境管理中发现,管理者并不与员工有效沟通,只是对员工下命令,所以员工对命令的不理解甚至抵触,使命令得不到有效执行。当命令得不到有效执行时,管理者更愿意把它归结为员工素质低,造成这一问题不能解决。
ISO14000 认证审核条件
1、 申请方应已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运行良好。
2、 申请方本年度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无严重超标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