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肇事无保证。报废车辆一旦发作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常常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招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与任何保险,招致肇事者无力承当赔偿费用,交警处置难,政府难处置,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中国 我国在2000年之前,家用车使用十年或十万公里就会强制报废,但现在的造车技术越来越好,车过早报废太浪费资源,后又改成了15年,于2006年我国对小轿车等非运营车使用年限又做出了调整,取消了使用年限(对用于运营的车辆还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不过车超过15年每年都会有两次年检,年检过了才能正常的延迟报废时间。我国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是不允许随便更换汽车发动机。
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对常年无人问津的车辆进行集中公示,如无人处理,在公告后按无主物品由政府部门统一送交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单位回收处理。费用由回收企业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报废车辆回收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政府通过补贴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