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标志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893 色
6 消防标志牌的制作
6.1 消防标志牌应按本标准的制作图来制作。标志和符号的大小、线条粗细应参照本标准所给出的图样成适当比例。
6.2 消防标志牌都应自带衬底色。用其边框颜色的对比色将边框周围勾一窄边即为标志的衬底色。没有边框的标志,则用外缘颜色的对比色。除警告标志用黄色勾边外,其他标志用白色。衬底色少宽2mm,多宽10mm。
6.3 消防标志牌应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等。用于室内的消防标志牌可以用粘贴力强的不干胶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合,标志牌可以用荧光材料制作,还可以加上适当照明。
6.4 消防标志牌应无毛刺和孔洞,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志牌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6.5 消防标志牌必须由被授权的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
7 消防标志的设置位置
7.1 消防标志设置在醒目、与消防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它所表示的意义。
7.2 消防标志不应设置在本身移动后可能遮盖标志的物体上。同样也不应设置在容易被移动的物体遮盖的地方。
7.3 难以确定消防标志的设置位置,应征求地方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