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峄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峄城区栅门巷片区项目》进行了评估。
评估工作小组根据《中共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6 号)、中共、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 号)、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中办发〔2012〕2 号文件的具体意见》(中稳发〔2014〕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制定了科学、可行的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对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项目建设时机、建设方案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可行性,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可控性等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运用现场踏勘、文献资料收集等方法开展风险调查评估和补充调查,讨论确定主要风险因素;运用综合风险指数法、层次分析法及相关统计学方法,进行风险估计和风险等级判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评估。
评估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估所用资料、数据、真实、有效,评估过程应摒弃个人主观意愿和偏见。
2.科学性原则。采用科学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开展风险调查、识别、评估。评估结论与调查资料、数据之间要有清晰的逻辑关系。
3.系统性原则。评估过程要对各类涉稳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并考虑其关联性,充分估计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