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登记
类:投资总额累计超过3000万美元或增资后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
投资总额累计超过3000万美元或增资后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增资,由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天津市工商局核准
(一)工作流程
1、接待拟变更企业,报送文件需用A4型纸打印成文,报一式六份(均为原件)。所有报送文件必须采用中文文本,若文件是外文文本,请附中文译本并在两种文本之间加盖骑缝公章。
2、对企业报送的变更文件进行初审
3、向天津市外经贸委提出变更申请
4、市外经贸委向外经贸部请示并报送变更文件
5、外经贸部对企业变更进行审批,颁发批复文件和新批准证书
6、报请市工商局核准
7、打印颁发新营业执照
(二)需提交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表
(1)只填写变更登记事项中注册资本一栏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3)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申请报告
(1)内容同董事会决议
(2)加盖公司公章
3、董事会决议
(1)注明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增加数额,增资部分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申明投资各方按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享受和承担在公司的相应的权利义务,公司《合同》、《章程》的修改项目。
(2)全体董事签字
4、《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或重新签署的《合同》、《章程》
(1)由公司出资方盖章或签字
(2)外商独资企业提交《章程》或《章程修改协议》,如提交《修改协议》则需一并提交原来的《章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交《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如提交《修改协议》则需一并提交原《合同》、《章程》。提交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要分别注明增资前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新增注册资金中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5、增资计划书,注明增资部分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6、此次增资的外方资信证明
7、验资报告复印件,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状况证明
9、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了解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10、批准证书原件
1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办事地点
开发区宏达街19号开发区外商服务中心A座二层
(四)受理部门: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经管科
联系电话:25202720 25202721 25202723
第二类:增资后投资总额未超过3000万美元的
于增资后投资总额未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办理增资,由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天津市外经贸委换发批准证书,天津市工商局核准。
(一)工作流程
1、接待拟变更企业
提交文件需用A4型纸打印成文,报经管科一式两份(均为原件)。所有报送文件必须采用中文文本,若文件是外文文本,请附中文译本并在两种文本之间加盖骑缝公章。
2、对企业报送的变更文件进行初审
3、办理开发区管委会批复
4、更换批准证书
5、报请市工商局核准
6、颁发新营业执照
(二)需提交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表,只填写变更登记事项中注册资本一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同董事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3、董事会决议
(1)注明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增加数额,增资部分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申明投资各方按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享受和承担在公司的相应的权利义务,公司《合同》、《章程》的修改项目。
(2)全体董事签字
4、《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或重新签署的《合同》、《章程》
(6) 由公司出资方盖章或签字
(7) 外商独资企业提交《章程》或《章程修改协议》,如提交《修改协议》则需一并提交原来的《章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交《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如提交《修改协议》则需一并提交原《合同》、《章程》。提交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要分别注明增资前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新增部分注册资金中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5、验资报告复印件,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批准证书原件
7、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累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含1000万),按0.8收取注册费;累计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