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月9号起,西安市所有单位和部门,开始更换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新刻制印章的单位,直接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刻制印章行业和印章的治安管理。 据了解,为打击非法刻制和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印章治安管理,根据《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西安市公安局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已基本建成,系统实现了印章的审批、制作、查询、比对等各项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 西安市这次更换印章的范围涉及:西安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委和区政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陕各单位的公章、财务、、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以及按规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其它印章,统一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更换印章的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安市公安局特行科和辖区公安分、县局治安科(队)进行审批登记,然后才可到公安部门在全市定点设立的77个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业务承接点刻制。 对在换章过程中不按规定办理换章手续,甚至虚报有关数据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公安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未经公安部门审批而非法承接刻制各类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公安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缴毁私刻印章和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