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消防验收应当提供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建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复印件。(全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广东消防网-资料下载-第5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一式一份)
(3)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4)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相关资料(3C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或强制检验报告);
(5)建筑、装修、消防系统的工程竣工图(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应另提供电子文档),包括:
①建筑图纸: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图、能反映建筑高度的立面或剖面图;
②装修图纸:楼层装修平面布置图、天花图、能反映地面及墙面装修材料的图纸;
③消防系统图纸:消防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室内外消防给水图、水泵房及屋顶水箱平面图、气体灭火系统平面图,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逻辑关系图及说明书原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其他资料,包括: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调试报告;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试压记录表、管网冲洗记录、联动试验记录表;
③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记录、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④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⑤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等清单。
注:
1、除图纸外,其他资料分类装订成册。
2、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及施工要求,可通过本公司查询。